作為業主的消費者須注意事項

~ 衹 有 持 牌 的 地 產 代 理 或 營 業 員 可 接 受 業 主 委 託 。

~ 就 其 所 知 , 如 實 向 代 理 提 供 「 物 業 資 料 表 格 」 (見 標 準 文 件 ) 中 「 賣 方 的 陳 述 」 的 資 料 。

~ 讓 買 家 或 租 客 實 地 視 察 物 業 , 並 訂 明 連 物 業 出 售 或 出 租 所 包 括 的 項 目 ( 如 傢 俬 裝 置 等 )。 在 完 成 買 賣 前 , 讓 買 家 對 物 業 作 最 後 視 察 。

~ 給 予 代 理 明 確 清 晰 的 指 示 , 例 如 是 否 授 權 代 理 把 物 業 分 銷 放 盤 、 配 製 副 匙 及 為 物 業 作 廣 告 宣 傳 等 。

~ 索 取 所 有 與 代 理 簽 訂 的 文 件 及 其 附 帶 文 件 的 副 本 。

~ 放 盤 時 與 代 理 簽 訂 「 地 產 代 理 協 議 」 ( 見 標 準 文 件 ) 並 特 別 留 意 下 列 各 項 協 議 內 容 :

~ 議 定 佣 金 的 數 額 或 比 率 及 支 付 時 間 ;

~ 所 選 擇 委 託 的 形 式 是 「 非 獨 家 代 理 」 ( 即 可 透 過 一 名 或 多 名 代 理 將 物 業 放 盤 ) , 還 是 「 獨 家 代 理 」 ( 即 只 透 過 一 名 代 理 把 物 業 放 盤 ) 。 若 委 託 獨 家 代 理 , 業 主 要 注 意 在 協 議 有 效 期 內 , 透 過 另 一 地 產 代 理 售 出 或 租 出 , 該 獨 家 代 理 有 權 向 業 主 收 取 佣 金 ; 及

~ 所 選 擇 委 託 代 理 是 「 單 邊 代 理 」 ( 即 只 代 表 業 主 ) 、 「 雙 邊 代 理 」 ( 即 同 時 代 表 業 主 和 買 家 , 或 業 主 和 租 客 雙 方 ) , 還 是 「 有 可 能 代 表 雙 方 的 代 理 」 ( 即 代 理 只 為 業 主 行 事 , 但 稍 後 亦 可 能 為 買 家 或 租 客 行 事 ) 。 若 是 雙 邊 代 理 , 代 理 須 如 實 告 知 雙 方 , 並 披 露 向 雙 方 收 取 的 佣 金 數 額 或 比 率 。

 
資料來源 : 地產代理監管局 The Estate Agents Authonty